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负责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县纪委监委负责的追逃追赃任务。负责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业务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网络、视频会议和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信息化基础设施、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等。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县直单位)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县直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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